城中話題人物「何伯」何煊及「何太」葉秀定,涉於去年5月在屯門菁田邨互毆,雙雙被控有意圖而傷人罪。
早前何伯稱因住院而缺席聆訊,遭法官陳廣池警告再不出庭或撤其擔保後,何伯今天 (5月20日) 準時到區域法院應訊並且承認控罪。何伯早前向法庭表示,因無錢要申請法援但申請被拒,他今天並無律師代表,親自出庭應訊。
法官:或會因應何伯指證「何太」而扣減刑期
控方表示,被告何煊學歷為小學程度,自2010年開始退休,他有一項刑事定罪紀錄,該案發生本案案發前數天。據悉,被告早前承認於去年5月25日,在屯門兆康站向一名婦人噴殺蟲水,被判監兩個月,緩刑兩年。
被告親自求情表示「希望法官大人從輕發落」,並向法庭呈遞自己、牧師和朋友的求情信。
法官陳廣池表示,法庭會因應被告認罪,給予三分之一刑期扣減,並可能會因應他指證「何太」而「俾少少(判刑)折扣」,同時提及被告於另案保釋期間干犯本案,而且涉案控罪判監無可避免,下令被告還押至今年6月3日判刑,以待索取他的心理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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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79歲的被告何煊,承認於2025年5月30日在屯門欣寶路10號菁田邨菁信樓25樓電梯大堂,意圖使葉秀定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她。
案情指出,案發日何太欲離開同居單位,返回內地家鄉,她在電梯大堂遭何伯從後用摺刀襲擊,她隨即轉身及抓着何伯持刀的手,2人糾纏期間雙雙倒地,何太一直捉緊被告右手,左手則捏住被告的頸。此外,被告曾試圖「篤」向何太的眼睛和鼻孔,何太遂咬著被告的手指和叫救命,此時何太的兒子奪走被告手中摺刀。一名保安員接報到場後,目睹滿地血跡等情况,遂報警處理。另外,何太送院治療後,被發現後枕部有兩處兩厘米裂傷、左手有一處兩厘米裂傷,同日接受治療後出院。
案件原於本月初答辯,但何伯稱入了院,並叫社工通知法庭,曾被法官指不恰當。
至於何太葉秀定 (44歲,報稱家庭主婦),同被控一項意圖傷人罪,她早前不認罪,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11日開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