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髮型師涉乘搭港鐵時自瀆,並把精液射到一名穿瑜伽褲女子的臀部和袋,女乘客當時並無留意,經乘客提醒才知悉,化驗結果亦證明女事主褲上的精班屬髮型師所有。
髮型師早前經審訊被裁定猥褻侵犯罪成,案件今天(5月2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暫委裁判官鍾穎詩認為被告沒有悔意,指其行為有一定厭惡程度,報告亦反映其重犯機會屬中等偏高,判囚28天。
36歲報稱髮型師的被告古國偉,被控於2025年2月5日,於一輛在港鐵灣仔站與北角站之間(往柴灣方向)的車廂內猥褻侵犯女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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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委裁判官:有一定厭惡程度
辯方引述背景報告及精神報告指,被告在過往的17年皆有穩定工作,其父母亦年事已高;其求情信亦指出,被告有悔意,並承諾不會再犯。心理報告然顯示被告有重犯機會,但在還押的12天內,相信他已汲取教訓。
暫委裁判官鍾穎詩認為,上述兩份報告均未能顯示被告有悔意。雖然在本案中,被告和事主未有直接肢體接觸,但其行為令人有一定的厭惡程度。本案於公共交通工具上發生,法庭有責任保障女性不受任何形式的侵犯,報告亦顯示被告的重犯機會屬中度偏高,終判囚28天。
案情指出,當時女事主在灣仔站上車並站在門側,其間專注看手機,當她在北角站下車時,一名男乘客告知她「有人射咗啲嘢喺你上面」,該男乘客其後協助她截停被告及報警。
該名男乘客曾表示,他留意到被告的站姿可疑,懷疑他想偷竊,其後從車窗上見到被告的手作出上下移動的動作,他下車時發現女事主的褲上有液體,遂追截被告,但承認未曾見到被告露出陽具或直接觸碰事主。
被告自辯時稱手部動作是因腰部濕疹痕癢,但覆問下稱是髮型師的職業勞損。
化驗結果顯示,女事主當日所穿的瑜伽褲上的精斑,與被告的DNA脗合,暫委裁判官鍾穎詩早前裁決指不可抗拒的推論,認定被告在車上自瀆,並將精液射到女事主的瑜伽褲的臀部位置及袋上,裁定他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