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家長圖行賄屯門區中學助理校長讓兒子插班入讀中二 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判囚3個月獲緩刑

內地家長圖行賄屯門區中學助理校長讓兒子插班入讀中二  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判囚3個月獲緩刑

一名內地女家長為想讓兒子插班入讀屯門廠商會蔡章閣中學的中二級,涉企圖以1萬元人民幣賄賂助理校長,助理校長拒收並匯報事件,家長事後刪除她與該助理校長之間的訊息。她早前認妨礙司法公正等罪,案件今天(5月26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判家長入獄3個月,但准緩刑18個月。

女被告蔡鈺(38歲)承認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指她於 2024 年 9 月 12 日在港作出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即銷毀或干擾廉政公署就她被指稱貪污的調查資料。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負責審理助理校長孔少丹審訊的裁判官在筆記指,孔少丹脫罪因蔡鈺與孔少丹2人的討論不清晰,並無指蔡鈺有隱瞞,相信蔡鈺已盡力作供,並無隱瞞,雖然妨礙司法公正罪一般應判即時監禁,但接納本案屬例外事件,故准緩刑。

案情指出,蔡鈺的兒子在疫情期間曾回內地讀書,他2024年想回港升讀中學,並獲分配到廠商會蔡章閣中學的中二學位。該校助理校長於2024年7月底審閱蔡兒子的學歷文件後,要求其子需進行入學試,並取得合格,方可入讀中二,但其子拒考,故校方只安排他讀中一。蔡鈺於同年8月初透過電話通訊軟件與助理校長孔少丹溝通,求他安排其子直入中二,又稱送出1萬元人民幣,助理校長拒收,並匯報事件。廉署介入調查後,曾提醒蔡鈺切勿刪除有關訊息,但蔡鈺其後在內地酒店與孔會面,蔡鈺之後刪除電話訊息。

該校50歲的助理校長孔少丹,原亦被控1項妨礙司法公正,但他否控罪,蔡鈺並曾出庭作證,指孔少丹曾親深圳找她,兩人並在酒店見面,她亦有為孔少丹預訂酒店房休息,她指孔少丹曾叫她刪除訊息,並指如果被看到相關訊息會「不好」。 

辯方求情指,蔡鈺是內地居民,現居深圳,未婚但育有15歲兒子,與高齡母親同住,任職酒店前台,月入約5000元人民幣,是家中經濟支柱,兒子是跨境學童。

至於孔少丹否認控罪,早前被裁定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