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今日(6月30日)進行反非法載客取酬(俗稱「白牌車」)行動,拘捕兩人,並扣查兩輛涉案車輛。
兩男司機被捕 兩車被扣
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督察李勝輝講述案情指,交通部人員於青衣區喬裝乘客,行動中成功截獲兩部私家車非法載客取酬,當中涉及兩名本地男司機,年齡分別為47及78歲,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被捕。兩人已獲准保釋候查。兩部涉案私家車已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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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處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再次干犯則可處罰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
警方亦呼籲,巿民出行時應選擇合法的公共交通工具,如果相關車輛的用途是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的第三者風險保險或者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會失去應有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