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涌站外面每天都熙來攘往,但是有人竟然在此處當起「潑液狂徒」,向女士潑不明液體,令女士人心惶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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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機場工作的黃小姐每日早上都要前往東涌站巴士總站乘搭巴士上班,卻不幸成為受害者。
黃小姐指,當時自己正站在簷篷下,突然發現自己的褲濕掉,而受害次數不只一次。她第二次發現褲子濕掉後,回公司脫掉褲子一聞,認為該液體竟然為尿液!黃小姐講述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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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黃小姐於東涌站的經歷外,有不少女士都表示於全港各區遭人潑不明液體的經歷,而這一種行為就被歸納為「非接觸式性侵」,是性暴力的一種,可以為受害人帶來不同形式的恐懼及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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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40條,任何人因為普通襲擊而被定罪,可處監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