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張西望》曾多次報導買樓只收到影印樓契的情況,導致業主難以獲得銀行批核按揭,甚至面臨殺訂問題。但有人做足防範措施仍一樣中招。
今次報東張的李生,看中荃威花園390萬的二手單位,雖他是第一次買樓,但對無契樓非常警覺。皆因他都睇過東張報道,知道買無契樓會有很大麻煩。故此,他在簽臨時合約時,已三次問地產代理是否有樓契,地產代理都答說有。到正式簽約那天,地產代理仍肯定說樓契在寫字樓。
李生為保障自己,在臨時買賣合約中,已白紙黑字加註條款保障:「買賣雙方同意,如業主樓契及業權不完整,業主同意退回所有訂金取消交易,雙方不作追究。」以為萬無一失,李生於是落細訂簽臨約。到今年5月尾上律師樓簽正式合約,交埋大訂39萬元。
李生跟著找銀行辦按揭手續,之後未收到回覆。他7月8日向律師樓查詢,才獲律師樓師爺透露,層樓原來沒有樓契正本,只有業主宣誓的誓章。不過,律師樓師爺仍說沒有問題,層樓仍是good title(良好業權)。
粵港澳大灣區律師沈豪傑接受東張主持梁敏巧採訪時表示,若影印契經鑒定是由正本影印的副本,或者直接由土地註冊處影印出來,都是有法律效力的。
雖然影印契法律上視為正式樓契,但銀行仍稱之為「無契樓」,拒絕做按揭。
李生很擔心做唔到按揭,東張主持陪他致電地產代理查詢可否要求業主取消交易,但業主拒絕。據專家指,影印樓契加宣誓誓章在法律上視為有效,令買家不能踼契。李生坦言 自己已很小心仍中伏,感到無奈。
沈豪傑律師表示,紙本樓契若經幾次交易,隨時厚過字典,長久保存困難,甚至達幾箱。
他指出,英、美、新加坡等國家早已取消使用紙本樓契,用物業登記形式代替。在內地,業權在登記處可供人隨時查閱,另有房產證。
到底為何至今香港樓契依舊依賴紙本?沈豪傑指,香港立法會在2004年7月7日通過《土地業權條草案》,只要將業權和相關文件在註冊處登記,已被視為有效的業權。可惜經20多年,未正式實施。
李生的問題未得到解決,在節目播出前,他得到意外驚喜,接獲業主消息稱找到樓契。銀行也表示,有樓契,按揭也沒問題。
律師提醒,二手樓準買家,為免墮入無契樓覆轍,建議在買賣簽臨約和正式合約中寫明:「業主必須提供樓契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