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張西望丨逝去的感情兼換來十幾萬離婚堂費 前夫債,誰來還?

東張西望丨逝去的感情兼換來十幾萬離婚堂費 前夫債,誰來還?
離婚婦人李女士Amy,於93年與丈夫申請離婚,因為一個對前夫的承諾,到頭來卻換來十幾萬離婚堂費,前夫債,誰來還?

 

李女士娓娓道來當年前夫出軌經過,逝去的感情留不住,李女士面對現實,向法援署申請離婚。當年判處前夫需繳付18,356元離婚堂費,李女士即使要照顧幾個年幼小朋友,仍有情有義地承諾,替前夫繳付此筆堂費。

 


奇怪的事便來了,當李女士向法援署繳付堂費時,法援署職員聲稱不用即時繳交堂費,這裡不是銀行不會有利息;李女士仍有點擔心,着職員若果堂費超過上述繳費數字時,緊記通知。

 

礙於當年科技有限,李女士僅能當職員為口頭承諾。事件就此過了二十幾年。直至2017年,李女士竟收到法援署致電來追討堂費!繳付的離婚堂費,更較當年是幾何級數上,所有訟費加利息總數,由一萬多元,增加至十幾萬元!


 

換句話說,當年法援署的口頭協議沒有了,李女士引述法援署職員聲稱,對方指制度上,法援署是每五年追討堂費一次,加上當年曾經直接找當事人(即前夫),惟前夫經已失蹤,唯有轉向李女士一家追討。

 

據法援署回覆的信件,稱檔案內並無李女士所指的對話記錄!

 

面對突如其來的大額「前夫債」,李女士仍然肯履行當年對前夫的承諾,願意承擔當年的堂費數額,但堅拒不負責衍生的利息支出。

 


如果事件涉及虛假承諾,有大律師分析,礙於李女士沒有提供較為有力的證據,而法援署堅持沒有李女士當年對話記錄的話,李女士的勝算會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