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2024年6月至7月發生的3宗騙案,警方經調查後拘捕1名傀儡戶口持有人,並以「洗黑錢」罪將其控告,涉及騙款約330萬港元。
被告於上月26日被判罪成,其後控方向法庭申請加刑並獲批,被告今日(24日)在荃灣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40個月。
警方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及新界北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葉穎豪現向傳媒簡介法庭判刑。
就2024年6月至7月發生的3宗騙案,警方經調查後拘捕1名傀儡戶口持有人,並以「洗黑錢」罪將其控告,涉及騙款約330萬港元。
被告於上月26日被判罪成,其後控方向法庭申請加刑並獲批,被告今日(24日)在荃灣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40個月。
警方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及新界北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葉穎豪現向傳媒簡介法庭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