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張西望》自從由1月17號報道了第一宗車主駕車發生輕微碰撞被索償61萬元天價賠償事件後,揭發出原來並非個別事件,許多情節一樣的個案苦主陸續報料,讓事件引起政府部門、保險業界、法律界、醫療界,以及關注汽車界別的人士高度關注。
在網絡搜尋,只要打一個「撞」字,就找到相關報道被轉載。而且留言區亦有很多網民看完報道後表示兩個字-「詐騙」!
《東張西望》已收到近百宗報料,每日仍持續增加,被索償金額從數萬元至最高150萬元也有,情況絕對讓駕車人士震驚與擔憂。
面對這麼多位個案事主的集體求助,《東張西望》立即聯絡陸偉雄大律師,希望能得到他協助,陸大狀也一口答應幫他們整理口供,然後集體報案。
在這麼多宗個案當中,有很多巧合之處,當中超過一半個案都是由同一位姓林的律師替人申索,向同一位姓謝的醫生求診及取病假。
但這次個案更離奇和離譜,事主沒有撞到別人,而是在沒有違規下被人撞到,還要被對方作巨額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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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小姐的爸爸於2025年4月,駛至旺角一個路口時,突然有私家車在側面衝出,並發生碰撞。
由梁爸爸駕駛的的士車Cam所見,他駛經燈位的時候,清楚可見當時是綠燈,而右邊是有一個必須讓路的路口,但突然一輛藍色私家車從路口衝出,直撞梁爸爸的的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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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後,雙方報了警,其後雙方簽了和解協議,表明雙方都不會作出追究,警察也提出不追究。梁小姐表示當時沒有報保險。
事隔半年,梁小姐突然收到律師信,稱懷疑梁爸爸不小心駕駛,導致對方受傷。律師信及當中的醫生紙,均是由早前個案的相同律師行和診所發出。私家車乘客報稱頸部受傷,並附上了醫療報告和工資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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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車不依道路標記釀成碰撞,竟反過來誣陷梁爸爸不小心駕駛?
觀乎對方車上受傷女乘客在事故發生三日後到警署錄的口供,說意外發生後有頸痛,送至廣華醫院治理,不用留院,獲發三天病假,也在口供上表明經過考慮不作任何追究。
但是五個月後,有人出爾反爾,似曾相識的情節又出現。對方稱,傷者傷到不宜工作,放14日又14日的病假。
索償的金額,可以是無底深潭。《東張西望》攝製隊非常好奇,為何謝醫生這麼受歡迎,遇到交通意外受傷的人都喜歡找他看醫生拿病假,所以嘗試聯絡謝醫生的診所。
之前《東張西望》報道的個案,車主都是有一些交通違規的情況,但這次真的沒有錯也照樣被索償,對方想索償的金額現時尚未知道,但梁爸爸的錢包已滲出「第一滴血」,要繳交增加的保費。
根據《時效條例》第27條,提出人身傷害索償的追溯時限,是從意外發生起計三年那麼長的。
加上不少人可能是第一次收到律師信,還要讓人索償這麼多錢,一定是非常驚慌。萬一收到律師信被要求賠償,要怎麼處理?可以不管嗎?
陸大狀表示,相關律師信是代表其當事人發出,向事主發出通知,指出當事人因交通意外受傷,導致有損失。在該階段,事主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並發信通知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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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理會律師信,對方可以採取下一步行動,向法院申請傳票,進行民事索償。屆時法庭會有法律文件,事主則需要遵循相關法律文件的程序。
現在要視乎事主是否承認有違規,導致對方有這麼大的損失,這要由個人作出評估。
換言之,事主可以對索償信提出質疑,但也無權叫停對方的索償。
《東張西望》接獲的報料個案中,大部分事主幾乎都是「行走的豬肉」,被任意宰割。苦主眾多,激發一位車主主動報東張,他曾經試過倒車時發生輕微碰撞被索償,對方律師要求75萬賠償。但最終,他竟能全身而退?
到底他的個案情況是怎樣?留意明晚《東張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