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房屋署持續加強打擊濫用公屋行為,成效顯著。自本屆政府上任以來,已成功收回約9800個被濫用或違反租約的公屋單位,差不多有三萬二千人因而能加快上樓。
不過,仍然有人鋌而走險濫用公屋,以為沒有人會知道。
為更有效打擊濫用公屋,政府將強化打擊濫用的措施,重點包括嚴重濫用公屋行為刑事化。
分租、協助分租公屋單位以收取利益,及租住非法分租的公屋單位,或者不居住在公屋單位而在該單位做生意,最高刑罰為罰款50萬元及監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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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署職員有權要求可疑人士提供個人資料,房署職員執行職務時,如合理懷疑有人違反《房屋條例》,可要求對方提供個人資料及身份證明文件。如果無合理辯解而拒絕提供資料即屬違法,最高刑罰為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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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就富戶政策申報時作出虛假陳述或拒絕提供信資料,及非法轉讓、按揭或出租資助出售單位等罪行,在犯罪後六年內仍可被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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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提及的措施將於今年3月31日起實施,從事任何嚴重濫用公屋行為將有機會遭到刑事檢控。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