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張西望|22cm血管瘤支架手術致病人下身癱瘓 醫生竟稱手術成功令家屬震怒

一般市民大眾對手術成功的定義都是病人可以健康順利出院,但觀眾張生的爸爸經歷一次醫生認為成功的手術,但換來的竟然是下半身終身癱瘓,到底「手術成功」這四個字應該怎樣定義?


今年 76 歲的張伯患有輕微腦退化,但行動自如亦都可以正常溝通,去年,他發發現腹部有血管瘤,當時醫院血管外科資深醫生曾經多次游說張伯接受血管瘤支架手術。



投訴人張生和張太向東張主持甘詠寧表示,老人家怕做手術,擔心發生意外。覆診其間,張伯和張老太也多次拒絕做手術,加上張伯當年目睹媽媽要卧床幾年終老,所以一早同家人表明不想重蹈覆轍,不做手術。


醫院方面則聯絡張伯家人希望由他們說服老人做手術,但大家都很擔心手術風險。不過當時醫院血管外科的吳手醫生就指該手術只是一般風險,4至7日就能出院,其中約5%機會致癱瘓。血管外科專科醫生謝卓華向東張主持甘詠寧解釋血管瘤風險治療方法。



張生同家人被醫生說服,口頭同意做手術,但不用他們簽手術同意書,而手術前 2 個月,張伯做了 3 次術前檢查,奇怪的是,他還做了與血管瘤無關的精神科檢查。直到1月27日, 張伯正式入院做手術,原本手術5至6小時,但過了時間未有消息。

當晚,張生逐間病房打電話去查詢,才得知其父已經完成手術推入ICU 病房。第 2天,張老太去探張伯時得知到一個噩耗,張伯竟然癱瘓。張生立即要求見主刀醫生,主刀殷醫生打電話給張生示,因為覺得手術成功就不需要通知家屬。
手術後病人由走得走得變成癱瘓,竟然說手術成功?



張生難以理解,放工後立即趕去醫院,當時見到 ICU 醫生打算用脊柱引流法進行急救,並要求家屬簽同意書先肯做手術,同時,主刀醫生出現同家屬見面,更改口指血管瘤手術並非當初所說的低風險手術,而是不確定風險手術。你父親癱瘓,手術同意書中有注明,家屬要承擔這個風險。


張生則表示,其實家屬都不知道同意書寫了甚麽風險。當時醫⽣並無正⾯回答問題。家屬返回病房探望張伯時⼼情都⼗分複雜。 張生表示,當初讓他做手術非常內疚,當日都哭了很久。張事後向病⼈聯絡主任投訴,雙⽅在 2 ⽉ 12 號進⾏會議,家屬在這次會議上才第⼀次聽到有關⼿術的細節,⾄於⼿術風險再度被提升。


張太表示,醫生指這個手術是高及複雜的微創手術,死亡率5%。如果知道手術風險,一定不會讓爸爸做手術。家屬不但被風險⾼嚇到,說到⽀架長度再次令到家屬感到震驚。⽀架22厘米,長度由心⼝直到肚臍。另⼀個家屬關注的疑問就是為何醫院不需要家屬簽⼿術同意書,到底是誰簽名同意進⾏⼿術呢?張太表示,醫院引⽤「精神健康條例」為病人做手術,完全沒通知家屬。


到了這⼀刻,張⽣和家⼈終於知道術前要張伯做精神科檢查,可以跳過家屬簽⼿術同意書。張伯直到今⽇仍然要留醫,亦因為長期臥床導致出現壓瘡要做切除⼿術。張伯未來亦都需要到特殊照顧的護老院居住,家屬擔心的還有張老太。張生夫婦希望醫院給個交代,不要逃避。



張⽣張太在3⽉底收到醫院⽅⾯的醫療報告,家屬質疑醫院在術前根本沒有向他們詳細解釋⼿術內容和風險以及後遺症,令他們產⽣誤判。東張就事件去信醫管局查詢,回覆指,病⼈於去年進⾏術前檢查,確定為「精神上無⾏為能⼒的⼈」,同時確認病⼈沒有法定監護⼈後 ,由醫院兩位註冊醫⽣簽署「無能⼒給予同意接受⼿術/醫療程序/治療表格」。此表格旨在記錄病⼈家屬參與相關醫療程序的討論。醫院⼀般不會向家屬展示此表格內容,亦不會主動要求病⼈家屬申請監護權。


⽽根據院⽅紀錄,醫療團隊在⼿術前⼀直與病⼈及其家屬有充分溝通,講解⼿術詳細程序和⼿術可能出現的風險和併發症,在與病⼈及其家屬的數次會⾯中,家屬均同意進⾏有關⼿術。醫療團隊將繼續密切關注病⼈的病情進展,適時調整治療計劃,亦會繼續與病⼈家屬保持密切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