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張西望|電子煙加熱煙公眾地方管有即屬違法 4月30日起最高可判監6個月

吸煙危害健康已是眾所周知,但仍有不少市民誤以為電子煙或加熱煙較傳統香煙「安全」。為進一步保障公眾健康,香港政府全面收緊對另類吸煙產品的管制。自2026年4月30日起,禁令範圍由原先的進口與銷售,正式擴大至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及吸食電子煙與加熱煙,違者將面臨重罰甚至監禁。


新規細則:隨身攜帶亦違法


新規細則:隨身攜帶亦違法

政府早在2022年4月已禁止另類吸煙產品的進口、製造、宣傳及售賣。在最新生效的《2025年吸煙(公眾衞生)(修訂)條例》下,執法力度進一步加強:

  • 定額罰款:管有數量不多於指定上限(如5個電子煙煙彈、5毫升煙油、100支加熱煙或草本煙),可被處以HK$3,000定額罰款。
  • 最高刑罰:若超過指定數量,最高可被罰款HK$50,000,並監禁六個月及留有案底。
  • 嚴格定義:即使只是隨身攜帶而未有即時吸食,同樣觸犯法律。


管有數量不多於指定上限(如5個電子煙煙彈、5毫升煙油、100支加熱煙或草本煙),可被處以HK$3,000定額罰款。


研究警示:另類吸煙並非「減害」

坊間流傳電子煙危害較小的說法,被專家斥為錯誤。相關研究顯示,電子煙使用者的健康風險遠高於非使用者,包括慢性阻塞性肺病風險增加45%、哮喘增加27%、心血管疾病增加24%及中風風險增加29%。


街頭採訪中,多數市民對新措施表示支持。街頭採訪中,多數市民對新措施表示支持。


社會反響:支持加強執法

街頭採訪中,多數市民對新措施表示支持。有市民指現行刑罰具震懾力,有助推動更多人戒煙。

為自身健康著想,遠離所有吸煙產品。吸煙不但傷身,更可能因違反新例而面對高額罰款與牢獄之災。


有市民指現行刑罰具震懾力,有助推動更多人戒煙。有市民指現行刑罰具震懾力,有助推動更多人戒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