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前李太在小西灣購入一間三房一廳具備開放式廚房的600多呎居屋;由於希望搬到校網較好的地區居住,所以你睇一家打算放售單位,去年李太找到買家以為可以順利成交;可惜簽臨時買賣合約的時候遇到接連不幸事件,首先發現樓契是「錯體」,原來之前律師樓將居屋樓契錯誤以私樓樓契辦理;律師表示只要找到上手業主就可順利處理;李太就效法方東昇「尋人記」,透過社交媒體以為可以找到上手業主,可惜最後得悉上手業主已經過身,李太唯有向業主的兒子尋求協助,但他本人不想亦沒有義務幫助李太,就算他想協助李太,亦需要去證明與業主的關係,必須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可惜業主兒子原來並沒有出世紙,要去補領父母的結婚證書相當困難及繁複;另一個不幸,2022年尾負責李太的臨時買賣合約的律師已過身,律師樓亦隨即結業……幸好上手業主後人最後都答應協助李太,經過多重繁複手續之後,問題終於解決。
業主遇上「黑仔三連擊」 樓契錯誤!律師死亡!上手業主過身
/public/article/images/202303/47725c53-5331-4637-b336-8fabc7bd5c52.jpe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