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1983年強姦案 • 1男判囚7年• 法庭判刑

直播|1983年強姦案 • 1男判囚7年• 法庭判刑

於1983年1月20日,屯門發生了一宗涉及未成年受害人的強姦案。警方經過多年追查,在2021年以「強姦」及「搶劫」罪拘捕一名現年60歲的本地男子。被告今日(28日) 在高等法院被裁定「強姦」罪成,判處監禁7年。
屯門警區重案組第二隊主管高級督察楊文迪現向傳媒簡介法庭判刑。

據悉,40年前時年20歲鋁窗工人在屯門新發邨尾隨一名13歲女童,闖入屋強姦對方,其後逃之夭夭不知所終。女童事後患上抑鬱症,多年來出入精神病院,最終於1999年輕生。如今新發邨早已拆卸,匪徒前年落網被控。現年60歲被告今早在高等法院承認1項強姦罪,另1項搶劫罪則獲准存檔法庭。特委法官陳政龍指,案發後創傷使受害少女從此無法過上正常生活,判處被告監禁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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