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鴻鈞高鐵回港被搜出加熱煙 法庭判罪成罰5000元

胡鴻鈞高鐵回港被搜出加熱煙 法庭判罪成罰5000元

歌手胡鴻鈞今年1月28日由內地返港時,行李被搜出有100支加熱煙及相關吸食器具。案件今日於九龍城法院提堂,胡鴻均由律師代表出庭應訊並即時承認控罪,被罰港幣5,000元,以及充公所有當時搜出的證物。

法官在判刑時指出,考慮到書面陳詞求情,認同有關加熱煙產品是被告購買自用,加上相關產品在內地購買並不違法,而香港法例於修例前並未禁止有關產品,考慮到被告攜帶的加熱煙數量少,接納其自用目的,亦考慮到長期內地工作,未必了解香港法律,故作出三分一的認罪扣減,故判罰款5000元,三日內繳交。

胡鴻鈞今日由代表律師代表出庭。

翻查資料,胡鴻鈞今年1月底由內地返港時,在西九龍高鐵站被海關人員搜出身上及行李有逾百支加熱煙。

他事後接受傳媒查詢時,承認被捕的消息。他解釋,購入大批加熱煙全為「幫朋友買」。由於自己這方面認知不多,誤以為香港可以正常帶加熱煙過關,才會闖出大禍。

案件編號:KCS10395/2024

熱門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