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婦人施展「人肉霸位」 迎合泊車新趨勢

今時今日在香港人肉霸位(車位)似乎已經成為常態,今日Facebook 群組「屯門友」分享了一段車cam影片,內容是「井財街人肉霸位」,影片來源自「車cam特警」,影片中見到一名婦人正在「人肉霸位」,影片中的司機不滿對方又施展「人肉霸位」技量,對方揚言:「響度等咗好耐;架車嚟到㗎喇!」但影片中車輛未有出現。更加有網民留言:「E 個女人成日係度,我地上次都泊唔到車」,似乎這婦人是個「慣犯」!其他網民:「車位係車泊唔係人泊,片主千其唔好讓」「車係到就泊好位啦」。

影片來源:Facebook 群組:車cam特警

有片|惡男惡人先告狀 搶人車位聲大夾惡

近日,有網民在Facebook 群組發文,指「電單車司機為求位置泊車,強行搬開他人電單車但被當場揭發」的影片,從片中可見,片主於一處電單車場拍攝1名駕駛電單車的男子,指斥對方見停車場幾乎泊滿了車,竟試圖搬開他的電單車,將自己的車泊入,其間兩人互相用手機反拍及指罵,男子怒斥「X你老母,你要玩嘢出聲呀嘛,X頭皮」,片主指出「搬人車仲咁惡個喎啲人,真係未見過」,影片隨即引起熱議。

有網民留言道,「可惜影唔到搬車嘅動作」。有人笑言「火藥味太少,應該即時開拖嘛」。有網民指出,男子駕駛電單車未有戴上頭盔已屬違法,「Like就畀咗1個片主,報埋影住駕冇戴頭盔揸車就再畀1個like」、「唔戴頭盔開車,交埋條片畀交通部罰錢」。

根據香港法例第374F章《道路交通(安全裝備)規例》,任何人除非戴上認可防護頭盔,並繫緊頭上,否則不得駕駛電單車。若違反規例,即屬犯罪,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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