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近年接獲有關網上平台預訂活動的投訴上升,今年首10個月有67宗,較去年同期的18宗,增加近3倍。消委會說,近月接獲不少相關投訴,發現當中銷售手法有誤導之嫌,條款細則亦甚多且溝通不足,若有爭議,消費者易處於不利位置。
消委會舉2中伏案例:
有投訴人經網上平台購買主題公園門票,持票入場時,卻被主題公園職員告知門票條款列明不適用於逢星期二、公園休園日及特定日期。投訴人之後向平台申請退款,但平台以條款已列明適用日期為由,拒絕退款。投訴人向消委會投訴,平台說,理解顧客不能使用門票的心情並基於服務顧客的宗旨,安排全額退款。
另一投訴人一個網上花費4800元購買積分,以換領音樂會門票。投訴人在開放換領日按時進入活動連結,系統卻顯示門票已兌換完畢,平台其後表示,可供換領的門票只有約200套。投訴人不滿平台沒有事先公布可供換領門票的數目,質疑期間賣出的積分數目,明顯超出可提供兌換門票,或涉不良銷售手法,於是向消委會投訴。平台回覆指積分增值的頁面已列明積分「不可取消」,拒絕作出退款。
消委會提出4大建議予消費者:
一,細閱使用限制。消費者於預訂平台推薦的產品或服務時,務必細閱使用限制,例如門票的使用期限、不可使用的日期、使用前是否需另行與提供服務的商戶預約、商戶會否另收服務費及戶外活動安排會否受天氣影響和相關安排等。
二,留意門票相關的資訊。如提供商的聯絡資料,和是否設有非辦公時間的緊急聯絡方法。
三,報名前慎重考慮是否接受更改後的模式。部分大型活動有條款列明,因應疫情和相關的政府政策,不排除更改活動模式,例如將跑步活動改為「線上跑」。
四,查核平台是否註冊旅行代理商。提供娛樂服務預訂的平台,可能同時是香港註冊的持牌旅行代理商,消費者可於旅遊業監管局(旅監局)的網頁查核平台是否註冊旅行代理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