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說,路邊的野花不要採,事實上公園的花卉受到法律保護,不過有觀眾就拍下片段報東張,竟然有阿婆在維多利亞公園大量採摘花朵!
觀眾賴小姐日前與朋友一起在維園經過,期間竟然看到阿婆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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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小姐提供的片段可見,阿婆伸手入花叢,扮不經意地採花,但明顯旁邊的外是知情的!
賴小姐接受「東張+」記者 訪問時說,當時看到阿婆已經多次採摘花朵,然後放落環保袋內,已經放滿滿滿的一袋!
但外傭似乎負責「睇水」,當外傭發現賴小姐舉機看着她們,即時「掹阿婆衫尾」,示意不要繼續採摘,明顯一直知情,阿婆亦都非常醒目,立即停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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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遊樂場地規例》,任何人不得在任何遊樂場地內,將任何泥土、草皮或植物移去、切除或更動,或者將任何樹木、灌木或植物的幼芽、花朵或葉摘去或損壞,或將任何樹木、灌木或植物的任何部分損壞,違者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第1級罰款(2,000元)及監禁14天。
根據《郊野公園條例》,未經許可,不得在郊野公園或特別地區內,切割、摘取或根除任何植物或植物的任何部分,不論該植物是活的或是死的,否則最高可處罰款2,000元及監禁3個月。
另外,如擅自採花的地點屬私人地方,則可能構成盜竊罪。
根據《盜竊罪條例》,任何人不誠實地挪佔屬於另一人的財產,意圖永久地剝奪該另一人的財產,即屬盜竊,循公訴程序定罪後,最高可處監禁10年。大家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