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讀者向東張報料,因發現一位婆婆在公園大玩「仙女散花」撒麵包碎疑餵飼野鳥,弄污公家地方。最新食環署及康文署均有回覆「東張+」,康文署表示曾接獲1宗相關的投訴。
東張西望報料|宋皇臺公園婆婆大玩「仙女散花」 麵包碎撒地下影響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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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張西望報料|康文署覆東張收到投訴
康文署回覆「東張+」表示,曾接獲1宗相關的投訴。康文署表示,一向重視轄下康樂場地的衞生情況,已即時加強承辦商於宋皇臺遊樂場進行清潔,並於場地當眼位置懸掛橫額,以提醒市民保持場地清潔。
康文署又指,場地職員亦加密巡察次數,如發現場地使用者棄置垃圾,會即時採取相關行動。此外,本署將與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進行聯合執法行動,並與食環署保持緊密聯絡,以確保場地清潔衞生,為市民提供舒適的休憩場地。
東張西望報料|食環署回覆沒接獲投訴
食環署回覆「東張+」,表示人員於7月31日派員到題述地點巡查,其間未發現有人在公眾地方餵飼野鳥或亂拋垃圾。
根據紀錄,本署在去年八月至今年七月並沒接獲有關宋皇臺公園內或其附近街道有人餵飼野鳥的投訴。同期,本署在九龍城區內針對餵飼野鳥的執法行動中,共發出10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及提出一宗檢控。本署會繼續派員巡視宋皇臺公園附近一帶公眾地方及加強相關執法工作。
若市民餵飼雀鳥或野生動物而弄污公眾地方,本署可根據《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條例》(第 570 章)向違例者發出3,000元定額罰款通知書。為進一步遏止非法餵飼活動,《2024年野生動物保護(修訂)條例》(《修訂條例》)已於二零二四年八月一日生效。《修訂條例》將全港禁止餵飼野生動物的規定擴展至涵蓋野鴿、提高非法餵飼的最高刑罰至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一年,以及就非法餵飼引入5,000元的定額罰款,並擴大執法人員的人選類別等,藉此加強阻嚇力以遏止非法餵飼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