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東張+》收到觀眾H小姐報料,指周三(2月11日)於尖沙嘴一間車仔麵店進食時,發現內有昆蟲,更換另一碗後仍然曱甴。其後《東張+》就事件向食環署查詢,署方發言人指,已向持牌人提檢控及將作扣分。
食環回覆已檢控及將扣分
食環署發言人指,根據紀錄,署方於2月11日接獲有關投訴,並已於同日派員到尖沙咀樂道事涉持牌小食食肆巡查,其間雖未有發現昆蟲侵擾的情況,惟該處所內地面的維修狀況有欠妥善,遂根據《食物業規例》(第132X章)向該處所持牌人提出檢控。
發言人又表示,待案件被法庭定罪後,該食肆牌照會按「違例記分制」被扣減5分。持牌人如持續違反相關法例,其牌照有機會被暫時吊銷或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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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人員已向有關食肆負責人作出衞生教育及提供防治蟲鼠建議,並提醒其須時刻保持良好的食物、個人和環境衞生,並會繼續留意上址情況及採取適當行動,以防治蟲鼠及保持環境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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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可被罰款1萬元及監禁3個月
根據《食物業規例》(第132X章),所有經營食物業的人,須時刻作出安排,使其在食物業的運作中所使用的食物業處所的牆壁、地面、門、窗、天花板、木建部分及處所結構的其他各部分保持清潔,不受有害物質沾染,並保持完好、維修妥善和狀況良好,以使其得以妥善清潔及在合理切實可行範圍內,防止老鼠及昆蟲侵擾或禽鳥闖入。否則,即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款1萬元及監禁3個月,另加每日罰款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