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觀眾向本網《東張+》報料,警方本月17日至31日全港展開為期兩星期的嚴打行動,重點打擊司機不專注駕駛及行人違法過馬路行為。然而行動期間,仍有市民漠視法例亂過馬路被罰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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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彌敦道阿叔衝紅燈慢行 被督導員當場截停
社交平台近日流傳一段影片,事發於旺角彌敦道周大福金行對開的斑馬線。當時行人交通燈號顯示紅燈,附近更停泊一部警車及有交通督導員駐守,但一名戴帽、穿灰色上衣的年長男子仍「瀟灑」步出馬路,慢條斯理橫過馬路。當他即將走到對面時,燈號剛好轉為綠燈,後方行人陸續步出,此時男子被早已守候的交通督導員截停。督導員即時向他訓話:「先生呀…點解你睇唔到…」,男子頓時呆立當場。
網民:真係唔捉都對唔住你
影片曝光後,網民反應強烈,紛紛留言批評:「隔離有架警車,成條馬路都無人過,阿叔仲慢慢行,真係唔捉你都對唔住你啦」、「著晒反光衣企路口都照衝燈,呢二千蚊真係抵畀」、「自己申請,冇計」。
法例規定:衝紅燈最高罰2000元
根據《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香港法例第374G章)第33(6)條,在交通燈控制的過路處,行人必須遵從交通燈指示,任何無合理辯解違反者,可被罰款最高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