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網民日前在Facebook一群組發帖,質疑一輛專線綠色小巴司機在車廂內種花及曬陳皮。原帖主以「下?綠van又種花曬陳皮?」開頭,似對有關做法不以為然,並指帖文上載不足1分鐘,小巴對講機已迅速得知,形容「傳播速度真係好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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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帖文附圖可見,司機座位旁擺放數盆植物,車頭左邊擋風玻璃下方則放有一籃陳皮,物品未明顯阻擋司機視野。帖文其後引來大量網民支持司機,留言「種花好過養曱甴」、「幾環保」、「綠上加綠」、「有咩問題?」,原帖主反被其他網民反擊。
車內物件切忌阻擋司機視野或造成潛在危險
根據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第38條,若車內物件阻擋司機視野或造成潛在危險,可被控「不小心駕駛」,最高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