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水道嬉水不但危險,更會令食水安全受影響!《東張+》接獲觀眾馬先生報料,指網上平台流傳多段影片,顯示一班人闖入水塘、引水道範圍戲水及拍攝,引起其關注。
引水道變「打卡水上樂園」
從馬先生提供的影音號影片所見,現場為一條大型水壩式引水道。畫面中,一條斜坡式水壩表面有水流順勢流下,約7至8人直接在水壩上滑行、坐臥及嬉水,有人穿運動裝站立或彎腰,部分人直接坐在水面上,旁邊山谷兩側植被茂密,顯示屬郊區集水範圍,水流連接上下游位置,屬開放式引水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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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叔大媽闖引水道嬉水
另根據影片所見,影音號標明拍攝地點在大嶼山二澳的「水澇漕石澗」。馬先生指出:「微信影音號成日有片,見到好多人入去玩水」、「仲介紹地點,變咗好多人成日去」。他憂慮,這種「打卡文化」會令更多人模仿,增加污染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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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可處罰款和監禁
根據香港法例第102章《水務設施條例》所示,任何人士進入水務設施浸洗或沖洗,即屬違法。一經簡易程序定罪,最高可處罰款6萬元和監禁2年。
翻查資料,2017年時,兩名郊遊人士因在大嶼山二澳水澇漕集水區嬉水,違反《水務設施條例》,最後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罪成,各被判罰款500港元。當時水務署發言人表示,集水區和水塘是飲用水的水源,市民有責任確保它們不受污染。郊遊人士在觀賞該些地方的景色時,不應忘記保護珍貴水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