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相親被要求簽「愛情合約」 做愛次數也規定實行「射精管理」

男子相親被要求簽「愛情合約」 做愛次數也規定實行「射精管理」

一名年過40歲的台灣男子在「mobile01」上揭露自己相親的經過,表示曾配對到一名年近40歲的中學歷史老師,兩人輪流自我介紹後,竟拿出一個裝有多頁A4紙的「愛情公約」,包括婚前、婚後,甚至是未來的夫妻性行為,都有規範準則,男子:「相親遇到這種不知道怎辦?」

女老師在約會過程中「表情高冷」,在相互自我介紹後,對方拿出一個裝有多頁A4紙的文件夾,裡面則是她擬定的愛情公約,讓他讀完後汗額。

原PO透露女師列舉的愛情公約還分章節,除了「人生價值觀」、「生活習慣」、「金錢觀」之外,還擬有「生小孩、性行為規範」等。

他列舉出以下6點,揭露對方的要求:

1. 工作要穩定、要想拼升遷不能安逸下來,想要兩個人一起不斷突破自我。

2. 要重視WLB(Work Life Balance - 工作生活平衡),每週要排3天時間約會或至少待在一起。

3. 要先把目前認識的女性友人列清單跟她說明身分、如何認識、多久聯絡一次。

4. 不能讓她媽媽覺得她被男人包養,不用什麼都幫她出錢,房租或房貸要讓她負擔,但房貸的話要再討論,以登記她名字優先。

5. 婆媳關係很重要,她不想被奶奶制約,包含住一起、育兒干涉、唸她的任何習慣或觀念,但男方也要幫她做球,建立好印象。

6. 會幫男方生小孩,但親密行為不能太多、次數要照她規定、除非她要求,不然過程要她主導。

原PO坦承,看完對方的愛情公約後,這根本就是「射精管理」條約,大嘆不如直接花錢包養,這年頭想找人結婚還真難。

該文被轉貼到PTT後,網友驚呼,第一次見面就曬出婚前契約,會不會太快?但也有人覺得,先講清楚是好事,不然即使結婚了也很容易離婚。

還有人覺得,女方會不會是被逼來相親的?因為是非自願,所以故意以這種方式讓對方知難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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