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一宗故意殺人罪日前判決引起網民關注。25歲被告刺傷一名女子,動機只因對方長得像前女友,本月13日,被告因故意殺人罪獲刑4年2個月。
據極目新聞報道,案中受害人是在雲南麗江經營客棧的秦女士。她向媒體公開案發時的監控視頻時表示,2024年11月,她被一名25歲陌生男子接近並用匕首刺向頸部,案件開審時,疑犯自爆行兇理由竟是因為秦女士長得像他前女友。
據悉,秦女士是一名單親媽媽,獨自一人帶著孩子在麗江開客棧。2024年9月12日,邱姓男子上客棧找房間,稱他有幾個上海親戚來麗江旅遊,需要訂房,費用他承擔。她提供的聊天記錄顯示,邱某某多次訂房後又稱臨時有變動取消。
2024年11月29日晚上,邱某某稱需要買茶送親戚,秦女士遂到茶室打包好茶葉,但付款時邱某某說需要另外一部手機掃碼,借機站在了秦女士身旁。
監控視頻顯示,身穿黑衣的男子背後藏了一把刀,忽然捂住了秦女士嘴巴,朝著秦女士頸部揮刀。秦女士全力搏鬥,搶過了刀扔在了茶葉架下面,男子仍死死勒住她的頸。幸而秦女士的朋友聞聲趕到,制止了男子。
2025年5月16日,該案在雲南省麗江市古城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秦女士在庭審上才知道,邱某某傷害她的原因,竟是因為她長得像其前女友。「他說前女友背叛了他,分手來麗江散心。」邱某某也當庭承認和秦女士之間並無矛盾。
6月13日,邱某某因故意殺人罪被判刑4年2個月。判決書顯示,因邱某某覺得秦女士長相和前女友相似,便拿出一把隨身攜帶的匕首刺向秦女士頸部,造成秦女士輕微傷。邱某某自願認罪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