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調查報道踢爆多個電商平台公然售賣
帶有性器官的「兒童色情特征」情趣娃娃,多數是未成年少女樣貌;並且追查到這些情趣娃產自廣東的惠州和東莞等地。據報有地方政府已要求企業立即暫停生產,並接受調查。有內地律師指,生產廠家或涉制作、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
《澎湃新聞》昨日(3日)後續報道指,多家平台回應表示,對報道中披露的商家已進行處理,對違規商品下架,並加強違規商品巡檢與隱蔽交易識別力度。雖然報道中提及的產品多數已下架,但還有不少同類型具有兒童形象色情特征的情趣娃娃仍在售賣。
輿論批評產銷情趣兒童娃娃是在公開縱容戀童癖。部份產品更被批評變態,例如生產孕婦情趣娃娃和出現「肥婆」等侮辱女性的不當表述。
廣東惠州市監局昨日通報稱,區聯合調查組已要求企業立即暫停生產,接受調查,並將開展專項排查,加強對此類企業的監管。
許多網民質疑買兒童矽膠情趣娃娃是否違法?對此,律師趙良善接受《封面新聞》 採訪時表示,此類行為觸及制作、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影響量刑的關鍵情節,一是獲利數額,二是產銷規模,三是產品危害程度。若娃娃兒童特征越逼真、情趣功能越多樣,量刑時會從重考量。若持有者存在展示、傳播該類物品,對他人造成不良影響等行為,或會被公安機關予以批評教育等處置。
律師又表示,目前暫無針對此類娃娃的明確技術鑒定標準,但司法實踐中,已有將兒童形象手辦認定為淫穢物品的類似判例。如果電商平台未履行審查義務,市場監管部門可對其處以沒收違法所得、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責令停業整頓;若因未攔截違規商品導致消費者或相關群體權益受損,還需承擔相應的民事連帶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