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自稱為武術教練的中國男子,在新加坡街頭穿著李小龍標誌性的黃色連身運動衣,揮舞雙節棍,被當地法院判藏有攻擊性武器罪成,判囚6個月2周,並罰款2000元新加坡幣(約1.2萬港元)。
新加坡媒體報道,59歲被告Li Hongwei(譯音:李宏偉)於去年9月8日在新加坡芽籠街頭,身穿李小龍標誌性的黃色連身運動衣,站在兩個石躉上揮舞雙節棍。
![]()
![]()
警於被告身上搜出多種武器
李宏偉模仿李小龍的過程,被人拍下影片並上載至社交平台,引起當地警方注意。至去年10月12日,新加坡警方在芽籠找到李宏偉,並在其身上起出雙節棍、五刃苦無(忍者武器)及指節套(或稱「鐵蓮花」),隨後將他拘捕。
被告承認控罪 強調武器只用於表演及教學
在1月31日,李宏偉承認藏有攻擊性武器控罪。他在庭上辯稱,自己不熟悉新加坡法律,強調涉案武器僅用於武術表演與教學,不涉及犯罪。
法院最終判處李宏偉監禁6個月2周,及罰款2000元新加坡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