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晉江市人民法院依法發出一份人身安全保護令,與以往不同的是,保護對象是男性楊某,施暴者是其妻子曾某。楊某婚後經常遭受妻子曾某的打罵、威脅致使受傷,辦公場所也被女方打砸,法院依法裁定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
據悉,申請人楊某(男)與被申請人曾某(女)系夫妻關係。楊某稱,婚後在家中,妻子曾某經常動手打罵他,且使用刀具對其進行人身威脅,致使自己受傷,其只能多次報警求助。此外,曾某還多次到楊某的辦公場所,使用工具器械打砸門鎖,這些暴力行為威脅到申請人楊某的人身安全。
日前,晉江市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禁止被申請人曾某向申請人楊某實施威脅、毆打、謾罵、恐嚇、撕咬等形式的家庭暴力行為,並禁止曾某在楊某辦公場所的一定範圍內從事可能影響楊某正常經營辦公的行為。這是晉江發出的首份男性人身安全保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