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入境旅客因进口未完税香烟以及未有向海关人员作出申报,违反《应课税品条例》,今日(11月7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2个月以及罚款。
海关在涉事旅客行李内检获34200支未完税香烟
海关人员昨日(11月6日)在香港国际机场截查一名37岁的抵港男旅客,并在他的个人行李内检获34200支未完税香烟,市值约15万3900元,应课税值约11万3000元。该名抵港旅客随即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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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对判刑表示欢迎,监禁判刑具相当阻吓作用,并充分反映罪行的严重性。
根据《应课税品条例》,烟草属应课税品。任何人士若进口、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二百万元及监禁七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182 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举报怀疑私烟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