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包過期1日還可否吃用?有營養師就表示,如想堅持繼續吃用,可以憑2點判斷。
台灣營養師張語希日前在Facebook上傳影片,指針對「麵包才過期半天,還可以吃吧?總不可能過期1分鐘都不能吃了」,她指如認為自己免疫力強、堅持要吃過期麵包,可以先查看麵包是屬於高水分還是低水分含量。
2點判斷麵包可否食用
張語希表示,奶酥、果醬類麵包歸類為高水分含量,更容易滋生細菌;而多士、乾麵包等是低水分含量,都可以勉強吃用。至於「是否能以肉眼判斷麵包還能不能吃」,張語希指肉眼只能看到表面,如用顯微鏡觀察,「怕你就不敢吃了」。
此外,張語希表示有一個狀況仍可食用,就是當食品包裝上標示「最佳賞味期限」,代表在這段期間內,食物的狀態是最好,如超過這段期間,可能沒那麼好吃;但現在大部分都是寫「保存期限」,如超過這段期間,就建議不要吃。
保存期限VS有效日期VS賞味期限
台灣食藥署曾表示,「保存期限」是從製造日期算起、產品可以保持品質的期間,通常6個月,長為2至3年;「有效日期」是指可保持產品價值的最終期限,在有效日期內一定是安全可食用;「賞味期限」則是指在此日期前,食品可保持最佳品質,但不代表在此日期後,食品就不安全或變質。
不過,食藥署仍呼籲,食品最好趁新鮮食用,在購買時就要先想好,不要一次買過量造成囤積,以確保吃到的食品都是最新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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