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員潮|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計算方法 打工仔必知:圖解計算方式/僱主支付期限/強積金對沖新計法

裁員潮|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計算方法 打工仔必知:圖解計算方式/僱主支付期限/強積金對沖新計法

【裁員潮/辭職/遣散費/長期服務金/離職攻略/失業/打工仔必知/強積金/MPF】香港經濟持續下滑,近日亦有不少企業傳出炒人/裁員的消息,相信在現今環境下,裁員潮將會殺埋身。當然希望大家不會成為失業大軍一員,但如果不幸被栽,打工仔必須知道自己的權利,被栽後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究竟是如何計算,兩者有甚麼分別、僱主又需要在你離職後多久支付上述費,一文教你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計算方法。

遣散費定義

【受僱期】根據連續性合約受僱 不少於 24 個月
【條件】
1️⃣ 僱員因裁員而遭解僱
2️⃣ 有固定期限的僱傭合約在 期限屆滿後,因裁員的理由 沒有續訂合約
3️⃣ 僱員遭停工*

⚠️【*停工定義】
🔸在任何連續 4 個星期內,不獲僱主分配工作及不獲支付工資的日數超過重「正常工作日數」總和的1/2;或 
🔸在連續 26 個星期內,不獲分配工作並不獲支付工資的日數超過「正常工作日數」總和的1/3

長期服務金定義

【受僱期】根據連續性合約受僱 不少於 5 年
【條件】
1️⃣ 僱員遭解僱,但並非基於以下原因:🔸因犯嚴重過失而遭即時解僱,或🔸因裁員而遭解僱
2️⃣ 有固定期限的僱傭合約,在合 約期滿後不獲續約 
3️⃣ 僱員在職期間死亡
4️⃣ 僱員因健康理由而辭職
5️⃣ 65 歲或以上的僱員辭職

⚠️ 注意:僱員在同一時間,只可享有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補償。(參考網址

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計算方法

根據以下3種工資支付方式,其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的計算方法如下。
1️⃣ 月薪員工(有固定收入)|工資 x ⅔  x 可追溯的服務年資
2️⃣ 月薪員工(無固定收入)|最後 12 個月平均工資 x ⅔ x 可追溯的服務年資 
3️⃣ 日薪 /年薪|最後 30 天正常工作日中任何 18 天工資 x 可追溯的服務年資

⚠️ 注意:遣散費/長期服務金最高款額為 $390,000(即計算遣散費/長期服務金後,若總和多於$39萬,僱主強積金對沖部分即封頂,毋須再為僱員支付多於$39萬的餘額部分)

僱主支付遣散費/長期服務金期限

【遣散費】
🔸 僱員希望追討遣散費,必須於被解僱/停工後 3 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向僱主發出「申索遣散費的通知」
🔸 僱主須在收到通知後2個月內支付遣散費。
【長期服務金】
僱主須在僱傭合約終止後7天內支付長期服務金。

遣散費/長期服務金強積金對沖計算方式

由於2025年5月1日通過強積金對沖新法例,如僱員不幸被炒,強積金將以下 2 個部分計算。
1️⃣ 2025年5月1日前|僱主可以利用強積金對沖機制(強制性供款部分)來支付遣散費/長期服務金。
2️⃣ 2025年5月1日後|僱主不可以以「強制性供款部分」來支付遣散費/長期服務金。

如果想知自己在離職時,在強積金新制實施下, 對沖前後的MPF總和,勞工處設有勞工處網頁設有「計得掂」計算機 ,讓打工仔輕鬆計算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生效後的「僱員」部分遣散費/長期服務金金額。

🧮 取消「對沖」計得掂:https://www.op.labour.gov.hk/tc/calculato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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