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樓市下行,銀主盤量大增,即使非常轟動嘅德福花園「五屍命案」單位,最近成為銀主盤出售,都不乏想執平價嘅買家。不過,單位喺兩輪競投後,由於未觸及底價而流拍。
銀主盤平還平,低價賣俾你總有原因,點會係「呢期我都賺夠,好想俾人賺吓」。大家又知唔知購買銀主盤有咩風險?同一般嘅二手樓又有咩分別?買入時有咩要注意?今日請教專門處理物業問題嘅朱寶琼律師,分享銀主盤3大核心問題、購買前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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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銀主盤與一般二手樓的差異:物業相同、條款完全不同
所謂嘅銀主盤,其實佢本身嘅本質跟一般物業無異,即單位本身屬於住宅的話,銀主盤之後依然都係住宅類別。不過,朱寶琼律師提醒大家,銀主盤喺買賣嘅時候,買賣條款就會同一般物業交易好唔同。一般二手樓嘅賣方係業主,需披露資料、回覆業權、債務查詢,並通常提供交吉及基本保證;相反,銀主盤嘅賣方係銀行或按揭權人,其合約條款極度偏向銀主,包括:
- 現況出售(As is, where is)
- 不得提出業權查詢(no requisitions)
- 不得要求交吉(除非明文寫明)
- 不得要求維修、補漏或改善
- 不得質疑銀主行使售賣權力
此外,銀主盤多以拍賣形式出售,落標後需即時支付不可退嘅 10% 訂金,亦不設按揭條件。買家按揭批不到亦屬違約,風險遠高於一般二手樓。以剛剛流拍嘅德福花園單位為例,由於發生過重大命案,單位相信唔會有銀行會承造按揭,換言之買家需要有Full Pay全額付款嘅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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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銀主盤嘅法律程序與時間安排更緊迫
銀主盤嘅法律程序雖然仍受《物業轉讓及財產條例》規管,但實務上與一般二手樓截然不同。
- 一般物業嘅查冊,都會由經紀協助處理,但銀主盤嘅查冊責任,由於無中介嘅經紀,所以完全落在買家身上。銀主不會提供完整文件,買家需自行查核:
• 負擔(encumbrances)
• charging order
• 欠管理費、差餉
• 僭建(入則圖 vs 現況)
• 地政署罰款
• 佔用情況
最重要係,買家律師亦不能提出查詢,這是銀主盤風險最高的部分之一。
b. 銀主盤成交期短 - 28至45日
一般二手物業由簽下「臨時買賣合約」,到完成「正式買賣合約」,一般成交期為60日至90日。有時可能因應特別情況,買賣雙方都可以討論延長或縮短成交期,將呢個最終安排寫喺臨時買賣合約上便可。至於銀主盤,朱寶琼律師提醒買家要小心,因為一般銀主盤嘅成交期只得28至45日,而且不可以延長。假如買家簽約後但未能在成交期內完成交易,即視為違約。
3.其餘細節問題
a)清場責任由買家承擔
雖然今次德福花園嘅銀主盤,出售時已列明現況有租客租住,假如成交的話新買家需要繼續履行租約至今年9月,完約後新買家可決定往後嘅安排,未必有「霸住間屋」嘅問題。但有啲銀主盤個案,原業主可能尚未遷出單位,但銀主就已經將單位拍賣出去。若原業主拒走或單位被佔用,新買家需自行處理,甚至可能要申請收樓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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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銀主的法定售賣權力
根據《物業轉讓及財產條例》第 52–58 條及 Easy One Finance v. Huazhong 案,承按人:
- 無需取得最高價
- 只需真誠行事
- 只需採取合理措施取得真實市場價值
- 不屬按揭人的受託人
因此,買家不能質疑銀主出售的方式或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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