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公屋】一名45歲男網民在「香港討論區」中發帖,表示自己月入1.5萬元,母親卻要求他交9,000元家用,甚至仍「嫌少」。
每月只剩2,500元自用
男事主透露自己跟母親同住,已婚哥哥已沒有交家用1年,直言「家用我一個人頂晒」。他指自己面臨第二次破產,破產期為期5年,每月要還3,300元予破產外判商,加上家用9,000元,即每月只剩2,500元自用,只好三餐留在家中吃,或每天帶飯上班慳錢,同時靠每月的傷殘津貼幫補。
他解釋本身只打算交7,000元家用,惟母親早前問舅父借款2萬元,因此加其家用2,000元,變相要他幫手還錢。惟他指沒有打算自己搬出去住,因他認為「公屋我都有份㗎嘛,雖然唔係戶主」。
要求哥哥交家用
故此,事主只好傳訊息給哥哥,著對方交家用,「好離譜,大佬我唔係好頂得順,好大鑊,差不多冇錢剩,我好難捱,5年破產期都要畀9,000家用我就死得,自己1個仙都唔敢多用,中年冇個錢傍身好大鑊」。
網民:已經好分擔屋企
帖文曝光後,不少網民建議事主跟母親和哥哥好好溝通,「同哥哥商量吓」、「親人就係最鍾意情緒勒索人,仲衰過你上司」、「都話『人不要面天下無敵』」、「而家唔係講緊畀幾錢,係你阿媽一個月真實需要用到幾錢。你不如坦白問佢呢$9,000點樣用仲好,係咪真係需要到呢個數,計晒出嚟,然後畀個真實需要用到嘅數佢」、「我睇你之前出啲post(帖文),其實你媽媽真係好錫你,同埋佢都年事已高,都叫相依為命,如果真係畀唔到,你不如搵份送外賣嘅幫補吓」、「佢叫唔代表你真係要做啫,7,000一個月家用夠晒啦,公屋租咁平,其他食、雜費、水電煤之類,唔使幾多錢啫」、「一家3口你畀9,000蚊同住已經好分擔屋企了,同你阿媽傾吓,搵你阿哥幫補吓喇,唔同住都需盡孝,1,000、2,000都要㗎!」。
家用中位數約5,000元
根據2023年一項調查顯示,43%子女每月支付的家用金額為3,000至6,000元,24%受訪者的家用為6,000至10,000元,15%受訪者每月向父母上繳10,000元家用。然而調查卻發現,父母對子女交家用安排的滿意程度中位平均數僅6.9分(滿分10分),反映子女與父母在交家用與收家用的期望之間,存有一定差距。
至於存款保障委員會2022年一項調查訪問約千名成年港人,於擁有全職工作的年輕人(18至29歲)當中,7成有向父母或家人給予家用或生活費,每月平均金額近5,000元,當中近8成表示若收入增加,會願意增加家用金額,約為新增收入的3成。對於給予家用的原因,近6成視為自己的責任,其次為家庭有經濟需要及家人要求 (各15%),以及自己有足夠經濟能力(11%)。
4成父母為主動索家用感難堪
香港永明金融曾在2019年進行「養兒防老?港人供養父母調查研究」,訪問500名25至54歲、月入2.5萬元或以上的在職子女;以及205名55至69歲、有最少1名在職子女的退休父母。結果顯示,約98%受訪退休父母收過家用,當中約73%表示每月都會收到家用,而子女給予家用的金額中位數約為6,000元,即佔人工24%。調查亦顯示,約67%受訪退休父母和73%受訪在職子女認為「畀家用是『天經地義』」,反映不少人仍同意照顧父母是子女責任。
不過,受訪退休父母普遍對子女現時支付家用安排的滿意程度並不十分高,以10分作滿分,滿意程度中位平均數僅6.9分,更有17%受訪退休父母對子女支付家用的安排感到不滿,希望可在收取家用的金額或次數頻率方面有所增加。數據亦指出退休父母收取家用金額越高,滿意程度亦越高。
部分退休父母(約37%)雖對子女所付出的金額或頻率次數有不滿,同時卻擔心對子女造成壓力,或因要支付家用而降低生活水平,無能力供養自己,可見父母的矛盾心態,約4成(39%)父母更認為主動向子女索取家用是一件難堪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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