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家訪/屯門/應門/告示/解釋/網民/盲點/良景邨】一名網民在Facebook群組「良景居民(良田新氣象)田景、新圍」中上傳一張照片,只見有屯門公屋住戶在單位門口張貼一張告示,發帖網民指告示在「良景(邨)某WhatsApp群組」內流傳,並指「良景家訪真係好密」。
只見告示寫有「致房屋署家訪職員」,相信是解釋房屋署職員家訪時無人應門的原因:「此單位住戶即本人是一位特更的士司機,工作時間非常之長,而且時間不穩定。」
「近日鄰居告知本人有房署人員來家訪無人應門,如果你們再來家訪都無人,煩請在信箱留下聯絡方法,本人定當盡快回覆,謝謝。」
網民:生人霸死地 VS 手停口停
不少網民看到告示後,認為房屋署職員做法正確,指公屋住戶有責任配合家訪,更有人質疑事主工時長,收入應超出上限,但都有人為其求情,「好大嘅盲點」、 「都返唔到屋企,要間屋做咩」、「生人霸死地」、「唔喺度住就唔喺度住啦,如果咁樣做,即係家訪一定要預先通知你,等你預早返嚟搭好個棚」、「住得公屋就預咗有義務去配合!如果你正正常常,又點會查你?」、「得閒用吓水電!水電錶都少量走動,都好難令人信服有人住」、「差距好誇張,有朋友揸Uber 2,700蚊/揸16小時,有朋友做的士夜更成晚冇客 ,個市好淡」、「希望有交足3倍租金喇」、「其實房署有時都真係要幫吓手,我哋住得公屋都唔會係有錢人,一定有份工,好多時仲係手停口停」。
房屋署兩年一度家訪調查
為加強公屋及中轉房屋的戶籍管理工作,以確保寶貴的公屋資源得以妥善運用及合理分配,房屋署自2008年11月1日起引進一項簡化及有效的「兩年一度家訪調查」系統,使房屋署職員根據房屋條例第22條的規定進行例行家訪,以核證公屋及中轉屋單位的住用情況。
房屋署職員會使用行動裝置進行家訪。在家訪調查時,住戶需要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以便房屋署職員核對戶籍資料。有關職員亦會將住戶的實際居住情況與電腦記錄核對,及將巡查結果記錄於行動裝置。若住戶的家庭狀況有所變更,例如有成員出生、死亡、結婚或遷出等,住戶應即場通知房屋署職員,隨後再辦理加戶、減名或批出新租約等手續。此外,我們的職員更會利用家訪的機會,偵測單位有否不正常的使用情況,以確保公屋資源沒有被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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