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上門收數貼「欠債還錢」招紙,不少人都很害怕,近日一名香港男子在網上發帖文,稱他和家人從未向財務公司借錢,但最近卻有陌生男子上門追債,其後更發現債仔竟是認識的人!
港男家門前被陌生男子貼「追債」
一位香港男網民於5月6日,在社交平台上傳家門外的監控畫面,表示在2024年11月1日,有一名陌生男子「私闖民宅」,懷疑他未查清欠債人身份便上門討債。
從他上傳的影片中可以看到,一名身穿藍色上衣的男子在樓主家門外張貼了多張寫有字的紙張,然後取出手機疑似拍攝他留在樓主家門外的「欠債還錢」招紙,最後轉身離去。
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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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男發現債仔竟是認識的人
港男批評管理處不作為,容許陌生人未登記就上樓,「管理處竟然開門讓陌生人上樓,還說每天人太多無法核實」。隨後,他又指責該名男子「未證實就去搞其他人屋企」,因此上傳監控影片公審對方;他又形容對方「突破管理處的包圍」在他家門外張貼紙張,上面寫着「欠債還錢」。
樓主其後發現自己並非欠債人,因發現紙張上的名字是昔日一名同學的姓名。他透露多年前曾將住址告知該同學,故懷疑對方如今利用他的住址借錢。
網民:應該盡快報警
有人認為應該盡快報警,亦有人指只要不理便沒事發生,也有人指,大家都是「打工仔」,撕走便好,「貼幾張紙,其實真係好俾面 。大家做嘢啫 。」、「又會咁啱你屋企有裝cam嘅?」、「你都弱智,人哋淨係上門攝紙仔又冇做啲咩,人哋點知你屋企死人冧樓」、「直接搞大件事」、「阿 sir 同我地講,而家啲人拎住人地張卡片去借錢都得,唔駛簽名擔保都當你擔保左」、「抄底看更個名,管理層個名,同佢地個牌嘅號碼,去警處投訴佢地」、「依家收爛數嗰啲好懵㗎,電話又打錯地址又睇錯」、「我就試過咁嘅情況,半夜山打電話嚟鬼殺咁嘈,俾我鬧到佢狗血淋頭」、「好多好多年前我都試過!貼到成層樓走廊都係粗口,係上手租客的債務」、「如果嗰個人專揀人多出入時跟人尾入,有時保安真係係漏」、「話你聽,佢都係影完相交功課算」、「啲收數佬都係傻」、「報東張啦」、「關個收數既咩事?人地跟order做」、「睇下政府幾時先肯做野」。
帖主舊同學或已犯法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73章使用虛假文書的罪行所示,任何人知道或相信某虛假文書屬虛假,而使用該文書,意圖誘使另一人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並因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而作出或不作某些作為,以致對該另一人或其他人不利,則該名首述的人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