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環一間茶餐廳周日(6月29日)有侍應姐姐,因不小心倒瀉飲品,弄污食客衫和鞋,被食客糾纏吵鬧,最終懷疑被逼須私下向食客賠償780元,引發網民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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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客不滿被弄污衫鞋引發爭執
有網民周日(6月29日)在社交平台發帖文,指在上環一間茶餐廳目睹一宗顧客與侍應爭執事件。據帖文描述,一名侍應不慎將飲品打翻,液體流至桌面並濺到三名食客身上,引發爭執。
事發後,侍應立即道歉並表示願意免除該桌餐費,但食客仍不滿,要求賠償衣物、鞋襪等損失。雙方爭執持續約一小時,期間主要由兩名女食客以普通話與侍應對峙,其中一名身穿綠裙的女子疑似衣物及鞋子被飲品弄濕,另一名紅衣女子則不斷強調「全都是奶」。
侍應其後詢問鞋子的價值,兩名女子表示為780元。侍應隨即以普通話回應:「我給780塊錢給你,好啦,行了,好不好?」兩人聽後態度明顯緩和,並點頭表示接受。儘管帖文中提到食客獲「免單」,但影片中侍應則表示:「你埋埋這張單,我賠一下錢給你。」隨後三人一同前往收銀處,影片至此結束,未知之後情況。
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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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意見不一
該則影片之後在網上引起不少討論,有人指賠錢合理,亦有人指自己曾遇上同一類事件,但只獲口頭道歉,認為餐廳已做得夠多,也有人質疑是否需要賠錢,「好合理,你整濕人地對鞋,叫你賠錢有咩問題」、「我都比人倒咗杯咖啡落我衫、裙、鞋度,對方講句唔好意思就走咗」、「呢個員工會唔會太好」、「佢有冇擺低對鞋 $780 應該要佢赤腳走」、「樓面姐姐好慘」、「賠錢係賠償損失」、「你肯俾……以後出面一定排長龍,好生意」、「希望有人可以提個員工搵勞工處投訴返」、「我死都唔會賠,鬥長命囉」、「比到位佢入,仲唔咬住你唔放咩」、「企硬唔賠就得,明屈錢」、「大家都係打份工,唔小心啫, 如果對方態度好,自己又無受傷,就算啦,放過人啦。」、「賠錢好似好正常,但係其實賠咗錢都解決唔到佢即時鞋襪濕咗嘅問題」、「可以點啫,鬧佢都冇用,叫佢下次小心啲」、「其實賠錢係合理」、「其實可以報警,叫佢哋跟小額審裁追討」、「真係唔好讓中國人,做壞規矩。」。
僱員疏忽最多只需賠300元
根據香港法例第57章《僱傭條例》所指,僱員的權益受到《僱傭條例》的嚴格保護。在明確規定在某些情況下,僱主可以從僱員的工資中扣除金額。然而,無論僱員的疏忽導致公司損失多少,僱主每次最多只能扣除僱員300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