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彌敦道酒樓變「提款機」遭爆竊 賊人撬夾萬盜逾$10萬現金

太子彌敦道酒樓變「提款機」遭爆竊 賊人撬夾萬盜逾$10萬現金
太子彌敦道一家酒樓發生爆竊案。周日(7月7日)早上近7時,警方接報,太子彌敦道789號一名酒家的職員報案指,在開鋪時發現店內有搜掠痕跡,懷疑遭人爆竊。


太子彌敦道一家酒樓發生爆竊案。 (google地圖截圖)


案件列作「爆竊」處理

警方接報到場,發現上址夾萬被撬開,初步損失約10萬元現金。經初步調查,警方相信賊人從後門潛入,案件列作「爆竊」處理。

爆竊罪最高被判監14年

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9條所指,爆竊罪指非法進入他人住宅或建築物,並有意圖進行盜竊或其他犯罪行為,而爆竊罪的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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