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灣日前發生一宗「企圖爆竊」案。周六(7月26日)晚上11時許,有一名女子潛入海盛路11號商業大廈「One Midtown」一間資料收集中心,盜取700元財物,包括鎖匙、電話和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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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員「天眼」揭發女子當場被捕
其後,職員從閉路電視CCTV發現事件,於是和同事趕赴中心和報警。警員接報到場,經調查後以爆竊」罪名拘捕一名姓黃的33歲女子。警方現正調查被捕女子,是如何進入涉案公司。
涉案資料收集中心於2005年成立
翻查資料,該間資料收集中心官方網站,中心2005年成立,提供「一條龍」資料處理服務,包括研究設計、資料收集和撰寫報告,數據搜集方式有電話訪問、街訪、派出神秘顧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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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竊罪最高被判監14年
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9條所指,爆竊罪指非法進入他人住宅或建築物,並有意圖進行盜竊或其他犯罪行為,而爆竊罪的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