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名都商場發生一宗跟蹤偷拍案,周三(8月13日),一名美女KOL在網上發文及影片,指自己遭跟蹤及偷拍,其間疑犯一度逃跑,幸得被3名熱心男逮捕。目前女子已報警求助。
粉嶺名都美女KOL遭跟蹤偷拍
該名美女KOL在社交平台發文,指周一(8月11日),在粉嶺名都商場內疑被一名男子跟蹤及偷拍。她在帖文貼出疑犯樣子及寫道,「北區人小心D啊。圖中人被發現後即刻逃跑,好彩有3位熱心男士撳實佢唔俾佢走,感謝幫忙」。
跟蹤偷拍疑犯一直嘗試逃跑
她又指,中途疑犯一直嘗試逃跑,又拒絕提供電話作證明;期間疑犯曾答應開手機之際,又再次嘗試逃跑,手上亦一直嘗試用手機疑似刪除資料。
該名美女KOL又表示,其後大家報警等警察處理事件,但疑犯非常恐慌,多次欲脫身但不成功。警察到場後,證實疑犯當場偷拍。女事主亦指自己已錄口供作跟進,並提醒街坊在外要小心。
![]()
![]()
![]()
網民:香港仲有好人
事件在網上引起討論,不少人大讚3名男子協助非常有心,另有人指一定要將疑犯拘捕,免得再有同類事件發生,「做得好」、「大家小心啦~多左好多咁嘅人」、「香港都仲有啲好人」、「注意安全」、「香港仲有好人」、「叻!唔好放過人渣」、「好彩有人幫手捉住條友」、「出街多左好多變態」、「巿民可用101扣捕令,當然唔好令大家受傷啦」、「香港都仲有啲好人」、「真係要好好保護自己」。
偷拍或犯窺淫罪可處監禁5年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AB條所示,為了觀察或拍攝個人的私密部位或私密作為,而觀察(不論有借助或沒有借助設備)某名個人的私密部位,或某名個人進行私密作為,或拍攝某名個人的私密部位,或某名個人進行私密作為,不理會事主是否同意被上述人士觀察或拍攝,上述人士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