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公布,「展能集團有限公司」旗下食肆「盈苑」聘用輸入勞工後解僱本地工人,對其施加行政制裁,包括撤銷輸入勞工的原則性批准,以及拒絕處理輸入勞工申請兩年,已在12月1日生效。
勞工處對「盈苑」實施行政制裁 2年內拒外勞申請
勞工處今日(12月3日)宣布,對「展能集團有限公司」經營「盈苑」實施行政制裁,由12月1日起撤銷該公司就「補充勞工優化計劃」獲發的輸入勞工原則性批准及拒絕處理其在隨後兩年提交的輸入勞工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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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苑」聘請外勞後解僱本地工人違反規定
勞工處早前接獲投訴,指上述公司經優化計劃聘用輸入勞工後解僱本地工人。經調查後,勞工處確定該公司違反優化計劃的規定,故此施加行政制裁。
處方表示,優化計劃訂明,僱主如違反勞工或入境法例、優化計劃或標準僱傭合約的規定,勞工處會作出行政制裁,包括撤銷僱主已獲得的輸入勞工批准,以及拒絕處理僱主隨後提交的申請。
勞工處提醒僱主嚴格遵守輸入勞工的規定
處方提醒,經優化計劃申請輸入勞工的僱主,必須嚴格遵守優化計劃的規定,包括優先聘用本地勞工。如需裁員,僱主必須先裁減輸入勞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