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還原/裝修/寬敞戶/調遷/入伙/單位】一名男網民在Facebook群組「公屋討論區」中發帖,表示一家人居住公屋單位,因家中有長者離世,令其一家變成「寬敞戶」,房屋署要求他們在1年內調遷到較小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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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透露自己在小六時入伙,至今已居住17年,「今日單位last day(最後一天)交吉,曾經三代同堂,回憶番爺嫲瞓過嘅床、屋企一齊食飯嘅大廳,有點不捨」。
沿用上手裝修 如今被收還原費
事主指當年入伙時,上手住戶把廚房灶台和廁所洗手盆改裝成雲石枱,他一家當時「接手」,結果現在交還單位需要支付「還原費」。最終他最少需還原11個項目,並繳交39,563元維修程費,
「廁所發黴爛咗,自己換過都話唔係房署原裝門,一樣要畀錢。當時屋企裝修費都係12萬,其實同豪裝相距甚遠。入伙如果有上手嘢要問清楚。」
網民:裝修費房署白袋
帖文曝光後,不少網民均對事主被索還原費用感到訝異,「始終唔係房署原裝,收番還原費都合理」、「照你所講還番畀房署係要賠還原裝修錢嘅,咁你入住時嘅裝修冇拆、用番上手,咁啲裝修費房署咪白袋?」、「即係而家接收上手遺留下來嘅嘢,將來還原費自付」、「咁佢地都幾賺,明明上手整落」、「其實有啲還原之後,下家入嚟又將新嘅拆爛,好浪費」、「$2,000至$3,000租,比出面平咗1萬蚊1個月,住左17年,差額都200萬!賺咗啦!」。
據房委會資訊,如租戶曾在單位內進行裝修或改建工程,必須自費:
- 把(房委會)的所有固定裝置及設備恢復原狀
- 拆除加建的固定裝置及設備清走所有家具、雜物及垃圾
- 如租戶沒有辦妥以上事項,房委會將從其按金扣除有關的清潔和維修費用,以及有關行政費用。
租戶可自行安排移走自行安裝的固定裝置,或向房委會支付費用,要求房屋署代為進行相關的還原公屋單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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