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政策/公屋申報/富戶政策】房委會已於2026年4月1日向新一輪納入「富戶政策」申報周期嘅公屋租戶,派發「富戶政策」及「居住情況申報表」,請租戶留意信箱,並於5月31日前將表格填妥交回屋邨辦事處。
交表日期:202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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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公屋富戶政策+居住情況開始申報
「富戶政策」自2025年10月申報周期起收緊,入息超過限額2至5倍嘅租戶須繳交2.5倍至4.5倍額外租金(另加差餉);連續兩期超4倍限額者須遷出公屋。現正繳交額外租金的住戶,如自願遷出可申請有效期4年嘅《綠表資格證明書》,方便購買資助出售單位。
如有查詢,請聯絡屋邨辦事處或致電2712 2712 / 3547 0881。
富戶政策+居住情況開始申報注意事項
🚫 拒絕申報
🚫 作出虛假陳述✍️❌
🚫 無喺指定日期內申報📅
後果可以好嚴重😨,包括:被終止公屋租約,甚至會被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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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富戶政策是什麼?
🔴 由房委會自1987年實施,目標是確保公屋資源合理分配,優先協助有迫切住屋需要人士。
🔴 住戶須申報入息與資產,超標者需加租或遷出。
🔴 2025年3月起正式收緊,10月開始新申報周期與執行。
何謂公屋富戶?
1️⃣ 任何家庭成員擁有香港住宅物業,無論入息或資產。
2️⃣ 家庭入息超過現行公屋入息限額5倍。
3️⃣ 家庭資產淨值超過現行公屋入息限額10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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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最新入息及資產限額詳情
【入息及資產申報標準】
🟠 家庭入息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5倍,或資產淨值超過100倍,或未按指定日期申報或拒絕申報,須遷出公屋單位。
🟠 擁有任何香港住宅物業(包括未落成物業及持有相關公司超過半數股權)者均須遷出,不論入息資產。
全新四級制租金
🟡 入息超限額2倍至3倍 → 繳交1.5倍淨租金+差餉
🟡 入息超限額3倍至5倍 → 繳交2倍淨租金+差餉
🟡 入息超過5倍 → 必須遷出,不得續租
暫准居住證安排
🟢 租戶須遷出但暫時有住屋需要,可申請暫准居住證,期限最多4個月。
🟢 暫准居住期間須繳交雙倍淨租金及差餉或市值租金,以較高者為準。
入息及資產申報安排
🔵 入住滿10年或新簽租約,須每2年申報一次家庭入息與資產。
🔵 申報內容包括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以及詳細收入與資產。
🔵 購買物業一個月內,須主動通知房委會
豁免申報個案
🟣 家庭所有成員均年滿60歲或以上。
🟣 家庭所有成員均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金。
🟣 家庭所有成員均合資格領取傷殘津貼。
⚠️ 備註:以上條件不同組合均可申請豁免。
違規後果
⚫ 拒絕或虛假申報→ 租約終止。
⚫ 須補繳欠款並支付正確租金。
⚫ 家庭成員5年內不得申請公屋,亦不會獲配優質單位。
⚫ 有機會被檢控,面臨罰款或監禁。
擁有香港住宅物業的定義
🟤 擁有或共同擁有香港住宅物業(包括未落成項目、天台構築物等)。
🟤 簽訂任何有效購買協議(包括臨時協議)。
🟤 持有擁有香港住宅物業公司過半股權。
🟤 為包含住宅物業的遺產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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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息及資產計算範圍
【須申報入息】
🔴 受僱收入(稅前),包括海外工作收入。
🔴 津貼(教育、房屋津貼等)。
🔴 自僱及營業收入。
🔴 投資所得利息、紅利及股息。
🔴 土地及物業收入。
🔴 商用車輛收入及退休金。
🔴 其他收入:綜援、親友資助、離婚贍養費等。
【資產計算範圍】
🟠 存款、現金、貸款。
🟠 投資、營業資產。
🟠 車輛、的士及公共小巴牌照。
🟠 商業、工業用途物業、停車位及土地。
🟠 可扣除項目包括因工傷、強積金計劃或退休金一次性賠償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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