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指,油尖特別職務隊人員經深入調查,周三(2月19日)聯同入境處人員進行掃黃行動,突擊搜查區內多個地點,共拘捕24人,當中年齡最小17歲,而最大為56歲。
尖沙咀油麻地共拘24名內地女
今次警方展開代號「烽火」的掃黃行動,行動中,人員突擊搜查尖沙咀多座大廈及單位,並拘捕13名年齡介乎18至39歲的內地女子;同日,人員另於傍晚時分突擊搜查油麻地一帶,拘捕11名年齡介乎17至56歲的內地女子。
所有被捕人均涉嫌「違反逗留條件」被捕,現正被扣留調查,稍後將交由相關部門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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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另有跨部門打擊黑工行動
此外,旺角警區亦聯同入境處人員展開跨部門打擊黑工行動。根據線報及調查後,周三(2月19日)展開代號「冠軍」的跨部門反非法入境者及非法勞工行動,突擊巡查旺角區內多個地點。
行動中,人員共拘捕10名內地女子及1名外籍女子,年齡介乎29歲至47歲,涉嫌「違反逗留條件」被捕。11名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部份被捕人稍後將交由相關部門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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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入境條例》最高監禁10年
根據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條例》,任何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3年。
至於僱主如果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為罰款50萬港元及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