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旅客誤入大浪西灣非指定地點露營 發文稱遭漁護署票控掀熱議

內地旅客誤入大浪西灣非指定地點露營 發文稱遭漁護署票控掀熱議

香港多處是露營好地點,更吸引不少旅客,惟不時都有人不小心誤入非指定地點露營,更不慎違法。日前內地社交平台上,有內地旅客發文表示,因自己沒在指定地點露營,而遭多名漁護署人員票控。

內地客非指定地點生火露營

有內地旅客周日(4月20日)在小紅書發文,指自己一行數人於西貢大浪西灣(西灣)沙灘露營期間,遭多名漁護署人員票控。而在文中附上的照片所見,沙灘上有生火工具、行山杖及背包等,但沒有營帳;另一照片亦見漁護署人員在場執法。

據該則小紅書帖文表示,「在香港一定要做好攻略,扎营(紥營)要在指定地点(地點)」。樓主又指,「西灣有兩個沙灘,只可以紮左邊的(北面沙灘),不能紮右邊的(南面沙灘)」,提醒其他人「在香港一定要做好攻略」。


內地旅客誤入大浪西灣非指定地點露營遭漁護署票控。(小紅書)內地旅客誤入大浪西灣非指定地點露營遭漁護署票控。(小紅書)


非法露營最高可被監禁一年

根據《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在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範圍,只可在指定露營地點內露營或建立帳幕,否則即屬違法,可被檢控,最高可被判罰款2,000元及監禁3個月;在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範圍,亦只可在指定露營地點或指定燒烤地點內生火或用火,違例者最高可被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一年。

年初亦有內地客非法露營被票控

內地客非法露營已非首次,今年2月漁護署人員在馬鞍山昂平一帶巡查期間,共向29名涉嫌在郊野公園違規露營或生火的人士採取執法行動,有指當時草地上架起露營帳幕及放有露營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