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本港多區均有發生MMA事件。社交平台周一(5月12日)流傳一則影片,帖文題為「南亞大戰!拳拳到肉,絕不手軟」。當中有多達6名南亞裔男子扭打倒地,影片其後於網上廣傳,引起討論。
6印巴壯漢扭打倒地「撻生魚」
事發地點位於九龍灣近德寶花園一帶。在該則長約22秒的影片中,可見約有6名南亞裔男子起勢打交,其中一名男子,突然脫下自己頭盔,然後向旁邊男子揮拳;其餘數人亦其後亦不作阻撓,一併加入戰團。
眾人先由電單車一角,再小跑至一間店舖外進行「MMA」打鬥。6名男子拳拳到肉,其中一人更被3人同時扭打倒地「撻生魚」,倒地後仍被毆打。
據了解,幾位南亞裔男子分別為印度裔及巴基斯坦裔,疑因外賣搶單原因惹起衝突。
影片截圖:
![]()
![]()
![]()
![]()
![]()
![]()
![]()
網民:真正「印巴衝突」
MMA影片其後於網上廣傳,共引起一眾網民討論,有人稱這是真正「印巴衝突」,亦有人指是由於外賣平台沒有給予公平單數予車手,導致打鬥發生,「印巴衝突」、「印巴要人呀」、「做起keeta 隊冧deliveroo 前笑笑口,deliveroo死咗後單價不再,外賣平台錯」、「印巴終於開戰…」、「據報巴基斯坦小勝一回」、「真係開戰...」、「頭盔都除左佢黎同人地打,真勇武」、「內訌嗎」、「搶外賣單造成」、「又係Keeta有關 ?」、「講到利益同鄉都無情講」、「又要威又要戴頭盔」、「世界大戰」、「Keeta大戰Foodpanda」、「送外賣搵得幾多錢?咁都要為咗嗰幾十蚊打交」、「領袖出嚟講兩句!」、「明明帶帽安全,個個除晒」。
非法打鬥可被判監12個月
據了解,根據第245章《公安條例》第25條所示,任何人在公眾地方參與非法打鬥即屬犯罪,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被判罰款港幣5,000元及監禁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