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疑有人故意傷害流浪動物。流浪動物組織「毛守救援」(毛守)周日(5月18日)發布帖文及影片,指連日來與義工於屯門西北泳池一帶照料流浪狗,期間眾人目睹一名男子拖着三隻唐狗散步,突然放開狗繩,導致狗群衝向一隻患毛囊蟲病的狗BB,其中一隻慘被按在馬路上撕咬。
男子否認故意放繩
據影片所示,狗義工及在場人士立即喝止,並與男子發生爭執。一名義工在解救狗BB時不幸被咬傷右腳,幸好傷勢不算嚴重。該名男子否認故意放繩,惟現場人士不接納其說法。狗義工強烈譴責事件,又呼籲停止傷害動物。
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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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上長年有流浪狗棲息
組織指,該區山上長年有流浪狗棲息,近月來一隻母犬帶着六隻幼犬在良景邨一帶出沒,部分流浪狗曾進入附近地盤,引起關注。毛守表示,組織已為生病幼犬餵食特效藥,並計劃於找到暫托家庭後展開捕捉行動。
事件發生後,組織在影片中直斥紅衣男子行為,強調已拍攝證據,並警告若再發生類似情況,將報警處理。該男子起初否認故意放繩,後來道歉稱「甩咗繩」,但拍片者質疑其說法,對話最終無果,男子帶着犬隻離開。
殘酷對待動物屬嚴重罪行
根據香港法例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殘酷對待動物行為包括殘酷地打、踢、惡待、折磨、激怒或驚嚇動物,或因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種作為而導致任何動物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00,000港元及監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