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今日(6月1日)中午發生一宗嚴重意外。一名男子駕駛電動滑板車沿大涌橋路單車徑高速行駛,至河畔花園對開位置時疑因閃避單車失控,最終撞車倒地,頭部重創,當場血流如注,陷入昏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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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為閃避前方單車失平衡
事發時間為中午12時34分。據了解,該名男子當時正踏乘電動滑板車沿單車徑飛馳,期間疑為閃避前方單車失去平衡,滑板車失控撞擊,車身零件四散,其中一輪更甩脫。男子倒地後頭部受創,情況嚴重。
救護人員接報趕至現場時,發現事主已陷入昏迷,立即將其送往醫院搶救。警方亦到場調查,並將涉事電動滑板車檢走作進一步扣查,以了解事故原因。
駕駛電動滑板車屬違法
根據現時法例,電動滑板車、電動單車及風火輪等電動移動工具被歸類為「汽車」,運輸署指出,這些電動移動工具不能與一般汽車共用馬路,亦不適合在行人道上使用;而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均屬違法,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最高刑罰為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
至於運輸署發言人曾指出,在本港道路上駕駛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單車及滑板是非法的,即使該等車輛的動力能源沒有啟動。若駕駛未領牌車輛,初犯者可被判罰最高罰款5,000港元及入獄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