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野公園禁餵野生動物海報遭猴子撕爛 網民扮馬騮仔:我要報東張

郊野公園禁餵野生動物海報遭猴子撕爛 網民扮馬騮仔:我要報東張

郊野公園多處均有貼出海報,警示市民及遊客不要餵飼野生動物。不過,近日便出現搞笑一幕。有網民拍得一隻猴子疑「不同意」標語內容,而「撕爛」海報,引起網民熱議。


禁餵野生動物海報遭猴子撕爛

有網民在網上發帖文,寫道,「佢好似有唔同意見 ~」,並附上一姨照片。據照片上所見,一張疑位處郊野公園的禁餵野生動物海報,被一隻猴子撕爛,而撕爛的位置剛好在罰款的字眼上。


郊野公園禁餵野生動物海報遭猴子撕爛


網民扮馬騮仔:我要報東張

照片引起網民熱議,有網民笑言,猴子可以報東張伸冤,亦有人指應加重罰款才能起到打擊作用,「🐒:我要報東張」、「🐒:你罰佢哋5000,又唔係俾返5000我去買嘢食有用咩」、「馬騮仔應該識繁體中文」、「好有潛力做meme圖」、「向來阻人搵食要死全家⋯」、「走呀馬嬲!」、「笑死,可以攞國際攝影大獎」、「唔俾餵姐,冇話唔俾自己去搶」、「依家搵食艱難,馬騮都反對」、「幾有靈性」、「馬嬲仔好嬲喎」、「馬騮有佢既道理,今次撑佢」、「大聖爺對此感到不滿」、「猴子猴孫都睇唔過眼」、「馬騮抗議中」、「本年神級照片」、「直接控訴,侮視法規,好不安!」、「人類請尊重動物的意見」、「根本無人餵,但被佢明搶」、「唔應該寫罰款,應該係獎勵,等我删咗佢先」、「我好似聽到佢一邊講粗口一邊撕爛張banner」。


非法餵飼野生動物或被檢控

根據香港法例第170章《野生動物保護條例》所示,非法餵飼野生動物(包括野豬、猴子及野鳥)可被處定額罰款5,000元或者被檢控,最高刑罰為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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