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蔚雨芯涉騙股東580萬 被控欺詐等3罪 7.17區院提訊及不得離港

藝人蔚雨芯涉騙股東580萬 被控欺詐等3罪 7.17區院提訊及不得離港
藝人蔚雨芯涉在2022年,經營醫學美容中心時,誇大購買醫學美容儀器及裝修中心的費用,以詐騙一名股東投資共580萬元,遭廉署起訴盜竊及欺詐等3罪,案件將於7月17日轉交區域法院進行答辯。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另新增一項在轉介期間不得離開香港。


藝人蔚雨芯涉騙股東580萬

被告劉蒨樺(藝名蔚雨芯,31歲,商人),被控1項盜竊罪,指她於2022年5月17日至2022年7月28日期間,偷竊屬於廖樂宜的合共港幣3,145,631.7元。

案情指,被告涉誇大購買醫學美容儀器及裝修中心的費用,以詐騙一名股東投資共580萬元,予其任職股東的醫學美容中心「蒨斯樺醫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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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蔚雨芯被控欺詐等3罪

被告另被控1項欺詐罪及1項企圖欺詐罪,分別於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7月16日期間,向廖樂宜訛稱已妥善利用港幣88萬元及人民幣230萬元於蒨斯樺醫學美容有限公司,意圖誘使廖樂宜不要求退還港幣500萬元的投資款項;以及於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9月22日期間,向廖樂宜訛稱上述公司因裝修而花光港幣168萬元資金,企圖詐騙廖樂宜再支付港幣80萬元作廣告費用。

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將案件排期至7月17日,在區域法院進行答辯。期間被告獲准以2萬元保釋,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新增條件不得於轉介期間離開香港。


案件編號:ESCC1231/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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