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一間酒樓發生傷人事件。周四(7月17日)上午9時許,屯門時代廣場一間酒樓的職員報案,指女同事遭一名女顧客用熱水淋傷。一名50歲的女茶客被捕。
女茶客發惡向女侍應潑熱水
其後,警方接報到場處理,傷者臉部及胸口灼傷,送往屯門醫院治理,警方拘捕一名50歲女子,案件列「襲擊」案件跟進。
據現場消息指,當時女侍應為茶客送來點心,並詢問是否女茶客所點,惟對方突然發惡,將茶杯的水潑向女侍應。
![]()
![]()
襲擊可被判監最高3年
根據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39條所示 ,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是刑事罪行。若有人因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即屬犯罪,可被判監禁最高3年。